關于退費
營期開啟前,需提前預定人員與食宿,關于退費一項,做出如下說明:
1、開營期間退費:不接受退款,甲方按實收營費的100%扣除;
2、開營前7日退費:甲方按實收營費的70%進行扣除,其余退還乙方;
3、開營前14日退費:甲方按實收營費的30%進行扣除,其余退還乙方;
4、開營前21日退費:甲方按實收營費的15%進行扣除,其余退還乙方;
5、開營前28日退費:全額退還給乙方。
備注:在上述退費期(2、3、4)內,因身體等突發(fā)原因不能參加本期研學營的,出具相關證明后,可申請保留名額,延期參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