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《深圳市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(yè)水平考試實施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的補充說明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8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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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市教育局就《深圳市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(yè)水平考試實施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“學考實施辦法”)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,部分家長對學考實施辦法存在疑問,現(xiàn)補充說明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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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?為什么要組織實施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(yè)水平考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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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國家規(guī)定課程學習基本要求的考試,是保障教育教學基本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。通過學業(yè)水平考試,是學生普通高中學校畢業(yè)和同等學力認定的重要依據(jù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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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(guī)定,藝術(或音樂、美術)、體育與健康、通用技術、信息技術等科目均須列入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范圍,并對上述科目學業(yè)水平考試的考試對象、考試命題要求、考試內(nèi)容與方式、考試時間和考試成績呈現(xiàn)方式等作出統(tǒng)一要求,由各地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,目的是進一步規(guī)范學業(yè)水平考試,引導學生認真學習國家規(guī)定的每門必修課程,克服“不考不教、不考不學”的傾向,促進學生德、智、體、美、勞全面發(fā)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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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市教育局根據(jù)國家、省有關文件要求,在多方調研、多次征求省教育考試院、各區(qū)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意見的基礎上,擬訂深圳市學考實施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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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?體育與健康等5門科目的學業(yè)水平考試方式是如何確定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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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實施辦法》(粵教考〔2019〕18號)、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等科目學業(yè)水平考試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粵教考〔2019〕19號)規(guī)定,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采用“運動參與+體質健康測試+運動技能測試”方式進行;藝術(或音樂、美術)科目考試采用“過程性評價+必修課程測試+專項藝術技能測試”的方式進行;信息技術科目考試分基礎知識測試和操作能力評定兩部分;通用技術科目考試形式分為筆試(或機試)和實操測試兩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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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區(qū)教育行政部門將督促和支持各學校上好體育與健康等必修科目課程,加強相關教學設施設備、師資隊伍、校內(nèi)外實踐活動等條件保障,通過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幫助學生學好、考好,避免家長為學生應考備考投入不應該和不必要的精力和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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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?體育與健康等5門科目是高考科目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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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。體育與健康等5門科目是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的組成部分,其學業(yè)水平考試成績以“合格/不合格”呈現(xiàn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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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育局歡迎廣大家長和市民對學考實施辦法提出寶貴意見建議,我們將對該辦法作進一步完善后予以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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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(nèi)容來源:深圳市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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